为了推进法治的发展进程,中国数十年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普法活动。普法活动实际上是推广现代法律文化的社会动员,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弥合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制度之间的鸿沟,以便民众能够改变“落后”的法律观念,形成与现代法律制度相适应的“先进”法律意识。毫无疑问,这种现代法律文化启蒙活动的初衷可谓用心良苦,其规模之大和持续之久为古今中外所未有,对于推动法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种活动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这种普法活动的主要途经是向民众宣传和灌输法律制度的知识,试图通过民众对法律制度的认知从而培养现代法律意识。现代法律制度包含着现代法律文化的价值,这种法律制度的灌输无疑会对人们的法律文化产生某种影响。
此段落出自《刑事代理制度的理论基础》文章。